关键问题不仅在于一个人是否去过尼日利亚,还在于他们在美国境外停留了多长时间、其移民身份、是否保持了美国居留,以及在离境前是否获得了适当的旅行证件。再入境许可并非针对每位在美尼日利亚居民的签证,它主要是为合法永久居民和附条件永久居民准备的旅行证件,适用于预期在境外长期停留者。该许可通过USCIS的I-131表格申请,有助于证明离境是暂时的,且居民无意放弃美国居留。最重要的规则是,申请人在提交I-131时必须身在美国,不能从尼日利亚提交申请。再入境许可通常有效期最长为两年,但USCIS可能对过去五年中在境外超过四年的部分永久居民限制为一年。许可到期后不能续签,需重新申请。申请再入境许可本身不会损害入籍申请,关键在于离境时长和情况。长期离境可能影响入籍的连续居住和实际居住要求。绿卡持有者还应注意美国税务状况,因为I-131会询问申请人是否以非居民身份提交了美国纳税申报。合法永久居民通常可以前往尼日利亚并返回,前提是行程为暂时且继续以美国为永久住所。短期访问通常不需要再入境许可。然而,绿卡有效并不意味着持有者可以无限期居住海外,仅每年回美一次来维持身份。USCIS在确定是否放弃永久居留时,会考虑离境时长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