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议会通过了一项法律,强制Meta、谷歌、TikTok、领英等大型科技公司支付费用,除非它们与当地新闻出版商达成协议。这项由两院批准的立法要求,符合条件的平台如果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前未能与至少八家新闻媒体达成协议,则需支付其本地收入的2.75%。这些协议必须支持出版商的新闻生产,并将抵消公司原本应缴纳的费用。 该费用适用于在澳大利亚本地广告收入超过2.5亿澳元(1.78亿美元)并运营“重要”社交媒体服务或搜索引擎的公司。根据规定,征收的费用将支付给出版商,因为科技公司通过用户参与和广告收入从它们的工作中获益。每家出版商获得的金额将取决于其雇佣的记者(包括自由职业者)数量。 新法律取代了澳大利亚政府认为不再有效运作的2021年规则。在这些措施五年前生效后,Meta曾暂时阻止出版商和用户分享新闻文章。它后来与当地媒体达成协议,但这些协议两年前已到期。Meta三年前在加拿大采取了类似举措,阻止Facebook和Instagram用户分享新闻文章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