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
胡志明市居民因在大叻林维恩广场用棍棒殴打阿拉斯加雪橇犬被罚款200万越南盾

该男子在9月2日的一段视频中多次击打狗的颈部和头部,视频在社交媒体上传播。居民举报后,辖区警方从视频中辨认出该男子,并于次日早晨传唤了他。他告诉警方,打狗是因为狗不服从命令,并承认殴打行为损害了大叻作为旅游城市的形象。他还表示,这只狗是个人宠物,并非用于商业用途。9月4日,根据第211/2026号法令第28条第1款,他被处以200万越南盾(约76美元)罚款,该条款规定虐待动物可处以100万至300万越南盾罚款。他当天在银行缴纳罚款,并签署了不再重犯的保证书。警方表示,该男子近期搬到大叻地区,会在非执勤时间带狗供游客拍照收费。林维恩广场多年来存在无证宠物摄影交易,游客付费与大型犬在春香湖旁合影。2024年8月传播的视频显示,阿拉斯加雪橇犬在广场和饲养地被殴打,警方曾询问一家摄影服务经营者。官员表示,在广场收费与宠物合影违反规定,但该行为仍在继续。警方建议游客不要拍摄或租用这些动物,并将加强巡逻和利用监控网络及早发现此类行为。
来源: VN Express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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