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公布的一项裁决中,一个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小组表示,扣留这些女性的就业保险福利违反了《权利与自由宪章》第15条,该条款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受歧视。法官写道:“第15条列出的理由之一是性别,且已明确,基于怀孕和母性的歧视属于性别歧视。”此案于2018年首次提起。部分女性因保险工时不足或已达50周福利上限而被拒。申请人首席律师西贝尔·阿塔奥古尔表示:“你需要在过去一年积累一定工时,但休产假时无法积累。”她指出,法律允许囚犯延期,但对休育儿假的女性无类似规定。她称:“从更人性的层面看,这竟仍是问题,令人难以置信。这真是数十年性别歧视的延续。”法院认定,限制将就业保险与产妇或育儿福利叠加的能力对女性影响不成比例,因为女性是唯一能积累产妇福利的人,且占育儿福利申请的大部分。阿塔奥古尔说:“孩子出生后平均九年,你仍比有孩子的男性处于劣势。”这些女性由倡导组织Mouvement Action Chômage代表,最初在社会保障法庭总司胜诉,但该裁决被就业保险委员会质疑并被上诉法院推翻。她们于2025年11月再次上诉,周三得知胜诉消息。